营业执照丢失的需要办理注销怎么办
营业执照丢失不影响公司依法注销,企业只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即可凭该声明与注销材料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无需补办新照,全流程最快20天可完成。
一、发布遗失声明
执照遗失后,第一时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栏目,填写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遗失正副本数量并保存公示;系统即时生成公示截图,打印后作为后续注销凭证,全程免费,无需再登报或到窗口挂失。
二、继续完成税务注销
公示完成后,公司按常规流程办理税务注销:先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申报清算所得税,取得《清税证明》;若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使用“注销套餐”一键办理,无需再跑窗口。
三、工商注销申请
税务注销完成后,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解散决议;
清算报告;
清税证明;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网页截图;
公章、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明。
材料齐全且公示期(简易注销20天)届满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当场受理,3个工作日内发放《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无需再交回纸质执照正副本。
四、后续账户与印章注销
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后,企业持通知书、公章、法人身份证到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并到公安机关指定刻章点销毁印章,取得印章注销回执,所有退出手续即告完结。
通过“公示作废—税务注销—工商注销”三步联动,即使营业执照丢失,公司仍可在一个月内完成全部注销程序,避免补照环节,节省时间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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