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商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工商注销分“内部决议—清算备案—注销公告—正式注销”四步,资料齐全且无债权债务纠纷的,最快二十日可完成简易注销,普通程序四十五日后领取注销证明。
一、内部决策与清算组成立
召开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并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同意是启动注销的前提。
决议通过后十日内成立清算组,成员可由股东或法院指定,负责后续财产清理、债务清偿及注销手续办理。
二、清算备案与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持营业执照、公章、清算备案申请书、备案确认申请书等材料到工商部门窗口办理清算备案,取得备案回执。
备案完成后,十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简易注销公示期为二十日,普通注销为四十五日。
三、清算实施
清理公司全部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偿方案,经股东会或法院确认后按顺序清偿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税款及普通债权。
清偿完毕,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并确保税务、社保、银行账户等全部结清。
四、正式注销登记
公示期满且无债权人异议,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核准注销,收回营业执照并出具注销证明,公司法人资格终止。
五、后续事项
注销完毕后,持注销证明到开户行注销银行账户,到公安机关销毁印章,确保所有对外法律文件失效。
涉及社保、海关、资质许可等证照的,应同步办理注销或变更,避免留下异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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