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丢失的需要办理注销怎么办
营业执照丢失后可直接办理注销,无需补办新证。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只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即可凭此声明及注销申请材料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将原本补领与注销两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极大简化了办理流程。
一、营业执照丢失不影响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是终止公司的法律程序,与营业执照是否丢失没有直接关系。即使营业执照丢失,公司仍然可以依法进行注销。在注销过程中,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如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这些材料和证明文件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通知,对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可以将原先补领营业执照与注销登记两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企业可以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的执照遗失公告及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二、遗失声明办理流程
营业执照丢失后,第一时间需要证明营业执照处于丢失状态,向社会公告其无效。具体办理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登报声明。在当地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声明,声明营业执照作废。需提供刊登此声明的完整报纸原件一份。声明内容应包括营业执照的字号全称、注册号并声明该营业执照已经遗失并无效。
第二种是网上公示。到市级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营业执照的遗失并声明作废,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企业按照自主公示、自负其责的原则,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无需在报纸上登载声明作废公告。完成公示后,即可按正常的注销流程办理。
三、注销申请材料准备
在办理注销登记时,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会决议或决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清算报告、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或公示系统截图等材料。对于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公开发行的报纸进行执照遗失公告后,无需申请补发营业执照,可持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四、后续注销办理流程
完成遗失声明后,企业需按照正常注销程序办理:
首先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活动,去工商局办理清算组备案,获取清税证明。清算组需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清偿债务。
其次进行注销公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或在工商局认可的报纸上登报公示。一般注销公示45天,简易注销公示20天。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展经营活动或无债权债务且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
然后办理税务注销。去税务局注销公司的税务,公司要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注销国税和地税。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最近一年的记账凭证、账本和报表。存在未依法清算缴税、未结清出口退免税款等情形的,税务机关不予注销。
最后办理工商注销。登报公示期满且税务注销完成后,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的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将予以受理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收缴相关证照,出具注销通知书。
五、营业执照与公章同时丢失的处理
当企业面临营业执照和公章同时丢失的情况,需分别处理。对于营业执照遗失,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公开发行的报纸进行执照遗失公告,无需申请补发营业执照。对于公章遗失,公司公章遗失的,由符合公司法和章程规定表决权要求的股东签字盖章进行确认,相关注销材料可不盖公章。企业可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的执照遗失公告及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实现公章遗失签字免盖。
您好,请


微信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