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商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工商注销实行“先税务、后工商”的总体顺序,核心流程包括清算组备案、债权人公告、提交注销申请、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四步;企业需准备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资料齐全且无债权债务纠纷即可当场办结。
一、前期准备:成立清算组并备案
股东会决议
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及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决议需载明清算组成员名单、清算组负责人及议事规则。
清算组备案
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上系统或登记窗口提交《清算组备案申请书》及股东会决议,获取备案回执。
二、债权人公告
公告途径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统一为20日。
公告内容
包括公司名称、清算组联系方式、债权申报期限、清算基准日等信息,确保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
三、材料清单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窗口或一网通办平台下载);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解散及确认清算报告的决议;
清算报告(含资产处置、债权债务清理、税务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方案);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或电子清税信息;
刊登债权人公告的报纸样张或公示系统截图;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四、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
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上传上述材料电子版,系统即时反馈受理结果。
现场核验
对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窗口当场核准;一般注销需核对清算报告与清税证明,必要时进行形式审查。
核准注销
登记机关在3—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销决定,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收缴执照
企业交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登记机关加盖注销章,完成工商注销。
五、后续事项
银行账户注销:持注销通知书、公章、法人身份证到开户行办理。
社保公积金销户:分别向社保中心、公积金中心提交注销申请及员工减员表。
档案保存:清算报告、注销通知书等资料需保存十年以上,以备后续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