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税务注销实行“先工商、后税务”的总体顺序,核心流程包括清税预检、材料提交、税务审核、出具清税文书四步;企业需准备注销申请、发票及税控设备、近三年账簿报表、股东决议、清算报告等资料,资料齐全且无未结事项即可当场办结。
一、前期准备:结清税款与发票
缴销发票
持《发票领用簿》及未使用的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销,已开具发票需验旧完毕。
税控设备注销
将金税盘、税控盘或税务Ukey交回税务机关做注销处理。
税款清算
完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费等所有税种的申报与缴纳,补缴欠税及滞纳金。
二、材料清单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窗口领取或电子税务局下载);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注销决议;
清算报告(含资产处置、债权债务清理、税款结算情况);
近三年账簿、凭证、财务报表、各税种申报表;
发票领用簿及已缴销发票存根联;
税控设备回收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三、办理流程
税务预检
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申请“税务注销预检”,系统即时反馈是否存在未结事项。
现场受理
资料齐全且预检无问题的,税务机关当场受理;对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可在承诺期限内补正资料。
税务审核
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发票缴销、税控设备回收等情况进行核对,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
出具清税文书
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出具《清税证明》或在电子税务局推送清税信息,企业即可凭此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工商注销。
四、后续提示
简易注销企业可通过市场监管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无需重复提交清税证明,系统自动校验清税结果。
一般注销企业应在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债权人公告期满后,持《清税证明》办理最终注销登记。
所有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留存复印件十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