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怎么设计
股权设计的关键是“先控制权后分配再退出”,先由创始人锁定控制权,再按资金人力贡献动态分配,最后设置成熟与回购条款,确保公司长期稳定。
一、锁定控制权
创始人需在首轮稀释后仍掌握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常用方式包括:
•持股百分之五十以上;
•章程约定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
•一致行动协议将分散表决权集中;
•表决权委托让早期股东把投票权交给创始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创始人任普通合伙人控制全部投票权;
•AB股架构下创始人持高投票权股份。
二、预留期权池
公司设立时预留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的股权作为期权池,用于激励后续核心员工,期权池可由创始人代持或放入有限合伙企业,防止稀释控制权。
三、动态分配剩余股权
资金股:按实际出资金额占股,设置上限防止财务投资者占比过高。
岗位股:依据岗位重要性分配,如CEO、CTO、COO分别对应不同比例。
业绩股:设定三至四年成熟期,每年成熟百分之二十五,未达成目标公司可回购。
资源股:对关键市场渠道、专利技术贡献者给予一次性奖励股权,附加四年成熟期。
四、成熟与回购机制
•离职回购:未成熟股权全部收回,已成熟股权按公允价回购。
•离婚继承:股权优先由公司或其他股东回购,防止外流。
•融资稀释:后续每轮融资同步稀释所有股东,期权池已预留,不再额外扣减创始团队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