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架构怎么定?
股权架构的核心是“创始人控制权、合伙人激励、投资人回报、核心员工绑定”四者的平衡。设计时应先确定创始团队绝对控股比例,再预留期权池,随后按出资、能力与岗位价值动态分配剩余股权,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AB股或有限合伙企业实现控制权稳定。
一、先定控制权
创始人团队需保证上市前持有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权,或在章程中约定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避免后续融资稀释后失控。若股权分散,可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或表决权委托把分散表决权集中到核心创始人名下。
二、再留期权池
在公司设立之初预留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的股权作为期权池,用于后续引进核心高管与技术骨干;期权池由创始人代持或放入有限合伙企业,以保持控制权不被稀释。
三、动态分配剩余股权
资金股:按实际出资金额占股,但设置上限,防止纯财务投资者占股过高。
岗位股:依据创始成员担任的CEO、CTO、COO等岗位重要性进行二次分配。
业绩股:设定三年或四年成熟期,每年成熟百分之二十五,未达业绩目标可回购。
资源股:对提供关键市场渠道、专利技术的成员给予一次性奖励股权,但附加四年成熟期。
四、实现控制权的工具
AB股结构:创始人持有每股十票投票权的A类股,投资人持有每股一票的B类股,在境外架构中常见。
有限合伙企业:创始人任普通合伙人持有百分之一份额即可控制百分之百投票权,投资人及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仅享收益权。
一致行动协议:创始团队签署协议,约定在股东会和董事会中保持一致表决,若意见不一致,以核心创始人意见为准。
表决权委托:小股东将表决权独家委托给创始人行使,期限可设为五年或直到上市。
五、退出与回购机制
离职回购:未成熟股权全部收回,已成熟股权按公允价格回购。
离婚继承:股权优先由公司或其他股东回购,防止股权外流。
融资稀释:后续每轮融资同步稀释所有股东,但期权池提前预留,不再从创始团队股权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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