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商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工商注销分“简易注销”与“一般注销”两条路径:前者20天公告即可,后者需45天清算公告;两条路径均须先完成税务清税,再向市场监管局提交注销申请并交回营业执照,核心材料为清税证明、股东决议、清算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一、简易注销流程
第一步税务清税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清税申报;无欠税、无未缴销发票可当场取得清税证明,系统提示存在未结事项的,可签署即办注销承诺书先拿证明后补事项。
第二步网上公告
取得清税证明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20天。
第三步工商注销
公告期满无异议,向市场监管局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清税证明,当场领取注销通知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同时收回。
二、一般注销流程
第一步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到市场监管局备案并刻清算组章。
第二步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在公示系统或省级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45天。
第三步税务清税
公告期间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补缴税款、缴销发票及税控设备,取得清税证明。
第四步工商注销
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市场监管局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材料齐全的当场核准注销,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同时收回。
第五步后续事项
凭注销通知书到银行、社保、公积金部门及公安机关注销账户与印章。
三、必备材料清单
简易注销
清税证明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营业执照正副本
一般注销
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解散决议
清算报告
清税证明
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章
四、注意事项
税务注销前须解除地址异常、年报异常等状态;清算报告须由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隐瞒债务的,股东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