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税务注销分为“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两条路径:简易注销适用无债权债务、未开业或信用良好的企业,最快1个月内可办结;一般注销需先成立清算组、登报45天并清算债权债务,通常耗时3个月以上。两条路径均须先完成税务清税,再凭《清税证明》办理工商注销;核心材料为《清税申报表》《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及债务结清证明。
一、简易注销流程
税务清税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系统预检无欠税、无未缴销发票即可即时生成《清税证明》。若系统提示存在未结事项,可签署《即办注销承诺书》先行取得证明,再在承诺期限内补办结事项。
工商公示
取得《清税证明》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为20天。
提交材料
公示期满无异议,向市场监管局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清税证明,当日可领取注销通知书。
二、一般注销流程
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向市场监管局备案并刻清算组公章。
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自成立起1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省级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45天。
税务清税
公告期间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清算期间视作独立纳税年度),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缴销空白发票、税控设备,取得《清税证明》。
工商注销
公告期满后30日内,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市场监管局收回执照并出具注销通知书。
后续账户注销
凭工商注销通知书到开户银行、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次办理账户注销,最后到公安机关注销印章。
三、必备材料清单
税务环节
•《清税申报表》
•营业执照副本
•近三年财务报表及科目余额表
•空白发票、税控盘或税务UKey
•股东会解散决议
工商环节
•注销登记申请书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清税证明》
•清算报告(股东会确认)
•债权人公告期满截图或报纸原件
•如委托代办,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税务注销前须解除所有异常状态(地址异常、未年报等),否则无法取得《清税证明》。
•清算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债务处理方案需由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简易注销隐瞒债务的,股东须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注销因程序完备,后续纠纷风险更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