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只需满足“名称合规、注册资本认缴、商用地址、人员齐备、章程与经营范围明确”五项条件,按“核名—提交资料—领照—刻章”四步完成即可。
一、名称与组织形式
公司名称须含“文化传播”字样,可采用“地区+字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格式,字号需避免重名及敏感词。
二、注册资本与股东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无最低限额,股东可为自然人或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2至50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仅限1名自然人或法人。
三、注册地址要求
必须提供商用性质的办公地址,可为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民用住宅不能作为注册地址。
四、人员配置
最少需2人:法定代表人、监事;财务人员可兼任或外包;所有人员须年满18周岁并提供身份证明及实名电话。
五、公司章程与经营范围
股东共同制定章程,明确出资比例、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经营范围须包含“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广告设计制作”等文化传播类表述,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须先取得相关许可证。
六、注册流程
核名: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提交1-5个备选名称,一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提交资料:在线填写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地址证明等,3-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领取执照:审核通过后,凭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刻章备案:到公安机关指定刻章点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1-2个工作日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