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商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终止经营活动后,必须依法完成税务清税、发布债权人公告、清算组备案、提交注销申请等步骤,并根据“简易注销”或“普通注销”两种情形准备相应材料。全文直接引用公开政府网站与权威解读,分步骤列明流程与清单,企业照单办理即可一次性完成工商注销。
一、工商注销的两种情形
简易注销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自主选择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无需提交清算报告和清算组备案。
普通注销
存在债权债务或已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须按普通程序先完成清算组备案、登报公告、债权债务清理、税务清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二、简易注销流程与材料
流程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企业信息填报—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为20日。
公告期满且无异议的,企业应在2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登记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的决定,核准后发放《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材料清单
《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三、普通注销流程与材料
流程
清算组备案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清算组备案,公示清算组成员、负责人名单。
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或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期为45日。
清算报告确认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债权债务后,制作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税务清税
持清算报告向税务机关申请清税,取得《清税文书》。
提交注销申请
公告期满且税务清税完成后,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申请材料。登记机关核准后发放《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材料清单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决定
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文书(已共享信息的无需纸质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刊登债权人公告的报纸报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的可免提交)
四、后续事项
注销登记完成后,企业应凭登记机关发放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前往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