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丢失的需要办理注销怎么办
营业执照遗失后办理注销,无需补办完整证照,先完成执照遗失公示,再按先税务后工商的顺序提交注销材料,公示完成凭遗失公告替代营业执照原件即可走完全部注销流程。
一、第一步完成营业执照遗失公示
企业确认营业执照正副本全部或部分丢失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营业执照遗失声明填报入口,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遗失证照类型等信息,提交遗失公示。
公示信息发布完成后留存公示页面截图,该公示文书可替代纸质营业执照用于后续注销业务办理。部分线下窗口支持纸质报纸刊登遗失公告,报纸样张需要完整留存,作为材料一并提交。
遗失公示无固定等待期限,公示发布完成即可同步开展税务注销相关手续,无需等待公示期满再操作。
二、第二步办理税务清税注销手续
携带经办人身份证件、企业印章、股东会解散决议、财务账簿凭证等常规清税材料前往税务机关提交清税申请。
正常办结发票缴销、税款结清、税控设备上交等涉税事项,税务部门核查无未办结事项后出具清税证明,全程不需要出示营业执照原件,遗失公示截图可辅助核验企业主体信息。
存在欠税、未申报记录、资产未处置等情形,按照税务工作人员要求补齐相关手续后,方可领取清税证明。
三、第三步开展企业清算注销公示
完成税务清税后,成立清算组并在信用公示系统备案清算组成员信息,发布注销公告,注销公告公示满四十五天。
清算期间梳理企业债权债务、处置全部资产,编制完整清算报告,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确认,对外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需要先完成分支机构注销工作。
四、第四步递交工商注销登记材料
注销公示期满后整理全套注销资料,包含注销登记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证明、经办人身份证件、股东会解散决议、清算报告、税务出具的清税证明。
额外提交营业执照遗失公示截图或者报纸遗失公告样张,以此替代遗失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市场监管部门核对全部材料无误后,完成企业注销登记,同步收缴企业留存的各类备案印章,发放注销登记通知书。
五、注销办结后续相关事项
取得工商注销通知书后,携带文书前往对公开户银行办理账户销户,同步办理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业务。
妥善保管遗失公示截图、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清算报告等全部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留存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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