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风险防范
用工风险防范的核心在于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强化员工培训与合规意识,通过制度约束与责任明确,将用工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一、事前防范:把好入口关
企业在招聘阶段应核实劳动者学历、工作经历及与前雇主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确保信息真实,避免“带病入职”带来潜在争议。
二、事中控制:制度与流程并重
签订并履行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薪酬、工时、休假等核心条款。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考勤、加班、奖惩、考核等操作流程写明“谁来执行、如何执行、结果如何应用”,例如“旷工需部门负责人确认,连续三天报工会审批后解除劳动合同”。
严格执行加班审批制度,所有加班须事前申请并留存记录,工资条单独列明加班费,确保与考勤记录相互印证,降低加班费争议风险。
三、特殊工时与休假管理
对符合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条件的岗位,须事先向人社部门申报审批,未经审批擅自执行特殊工时制度将被认定为无效,企业需补发加班工资并承担行政处罚风险。
四、事后救济:规范解除与证据留存
作出解除决定前,对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等条款,确认解除事由合法,避免“违法解除”赔偿。
解除程序须留痕:提前通知工会、向员工送达解除通知书、保存沟通记录,防止员工主张“被迫解除”并要求经济补偿。
建立制度执行检查机制,人力资源部门每季度核查考勤、奖惩台账,设立员工意见箱,及时处理异议,确保制度持续有效。
五、培训与诚信档案
定期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培训,提高HR及员工合规意识;同时参与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体系,将劳动争议记录纳入诚信档案,对高频纠纷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倒逼规范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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