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税务注销应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前完成,流程依次为“清算组备案—税务自查—申报清算所得税—申请注销—领取清税证明”,需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清算报告》《税收完税证明》等核心材料;资料齐全且符合即办条件的,税务机关当场出具清税文书,全程最快5个工作日可办结。
一、清算组备案与自查
公司在作出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随后开展税务自查:核对已领发票是否全部缴销、账面应收应付是否结清、各税种是否足额申报、资产处置损益是否准确,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确保账实相符、税款无欠。
二、清算所得申报
自查结束后,清算组编制《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就资产可变现价值减去计税基础、清算费用后的余额,在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存在留抵税额的,可同步申请退税,欠税及滞纳金须先行补缴。
三、提交注销申请
完成清算申报后,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清算报告、税收完税证明、发票缴销证明等材料;已做实名验证的办税人员可不再重复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税务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的实行“承诺制”容缺办理,纳税人应在承诺期限内补齐资料。
四、税务审核与决定
税务机关在受理后开展形式审核,对疑点较多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对清算所得计算、资产处置价格、员工个税及社保缴纳情况。审核通过后出具《税务注销通知书》,不予注销的当场告知原因并限期整改。
五、领取清税证明
企业凭《税务注销通知书》可继续办理工商、银行、社保等后续注销手续,并应将完税证明、注销通知书、清算报告等资料归入注销档案,会计账簿依法保存10年,以备后续税务复查。
六、后续风险提示
注销完成后,若发现企业注销前存在未申报收入或资产处置价格异常,税务机关仍可依法向原股东追缴税款;法定代表人若因未履行清税义务被列入失信名单,将在贷款、出行、新设企业等方面受限,故应确保注销前所有税款、罚款、滞纳金全部结清。
您好,请


微信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