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丢失的需要办理注销怎么办
营业执照丢失的企业可直接办理注销,无需先行补领,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作废声明,并随注销材料一并提交即可。
一、发布遗失声明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联络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栏目,选择遗失情形并保存公示,公告即视为完成,无需另行登报。
二、准备注销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或主管部门批准注销的决议;
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生成的营业执照作废声明页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企业可登录所在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在线填写注销信息并上传上述材料;登记机关受理后,按一般注销或简易注销程序完成审核,核准后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企业终止。
四、注意事项
作废声明公示约三小时后同步至登记系统,企业可在同步后再提交注销申请,避免退件;全程不收取营业执照补领费用,企业无需再到窗口缴回纸质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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