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丢失的需要办理注销怎么办
营业执照丢失不影响公司注销,只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即可凭声明及注销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无需补办执照。
一、声明作废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模块,填写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提交,系统即时生效并可供下载打印;如习惯纸质形式,也可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报刊刊登“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取得整版报纸原件一份即可。
二、清算组备案与公告
公司仍须按常规注销流程成立清算组,形成股东会解散决议,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四十五天。
三、税务注销
持作废声明报纸或系统打印页、清税申报表、最近年度财务报表、税控设备等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结清税款、缴销发票、注销税控盘,取得《清税证明》。
四、工商注销
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解散决议、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税证明、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报纸或系统打印页)、授权委托书;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核准注销,收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已丢失的不再收回),出具注销核准通知书。
五、后续事项
注销完成后,应及时办理银行基本户销户、社保账户注销、印章缴销等收尾工作,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管理费用或欠费通知。
您好,请


微信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