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税务注销须先完成清算、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再登录电子税务局提交清税申报,取得《清税证明》后方可继续工商注销;资料齐备、无异常的,十个工作日可办结。
【一、前期清算】
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领取清算组备案回执;清算组接管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应收应付、存货、固定资产,结清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应缴税款,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对未使用发票、税控盘进行缴销,若遗失需先接受罚款并登报声明作废;补报所有逾期未申报税种,补缴欠税、滞纳金或罚款,确保无未结事项。
【二、清税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清税申报模块,选择注销原因,上传清算报告、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公章、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明等材料;税务机关进行预检,重点核查近三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申报是否完整,进项发票是否已认证并转出,若系统提示异常需先行整改;预检通过后正式提交注销申请,税务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无异议的企业即时出具清税证明;对存在疑点的,企业需补充合同、凭证、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待再次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清税证明。
【三、即办与承诺】
若纳税人符合即办注销资格且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系统提示“您符合税务即办注销条件”,点击确认即可当场下载《清税证明》;若存在非提示类未结事项,可选择签署《即办注销承诺书》,法定代表人实名认证后先行取得清税证明,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未结事项,逾期未履行将被纳入D类管理。
【四、一般注销】
不符合即办条件的纳税人适用一般注销,系统审核通过后提示“您符合税务注销申请条件”,点击确认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并出具《清税证明》。
【五、后续流程】
持清税证明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工商注销,普通注销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四十五天,简易注销公告二十天,公告期满无异议即可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正副本,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工商核准后三十日内,持注销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将账户余额按清算方案转入股东账户;涉及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还需登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加海关平台申请海关注销;有社保账户的,应同步办理社保注销并清缴欠费,至此企业完全退出市场。
【六、必备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股东会解散决议、清算组备案回执;清算报告、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资产清单;近三年财务报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扣缴表;未使用发票、税控盘、发票领购簿;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清税申报表、清税证明;工商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公告截图;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注销回执(如有)。
您好,请


微信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