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简易注销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清算组备案,20天公示期满即可领取注销通知书,最快当日办结。
一、适用条件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或申请注销前无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可自主选择简易注销程序。
二、操作流程
税务预检:登录电子税务局,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符合“零申报、无欠税”条件的,系统自动生成清税信息,无需纸质证明。
发布公示: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公告期20天;公示期内无异议即可进入下一步。
提交申请:公告期满后30日内,登录省级政务服务网,填报《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电子签名后提交;营业执照丢失的可同步发布遗失声明,无需补办照件。
领取结果:登记机关在线审核,材料齐全且形式合法的,当日核准并生成《注销登记通知书》,可下载或窗口领取。
三、必备材料
《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全体股东电子签名或盖章);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遗失的提供公示系统遗失声明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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