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税务注销须“先税后工”,流程统一为“申请—清税—验票—缴设备—取证明”,材料围绕营业执照、公章、发票、税控设备、近三年报表及清算报告准备;符合即办条件的可当场出具清税文书,不符合的限时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一、申请环节: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
企业登录所在地电子税务局,填写《清税申报表》并选择注销原因;也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前往主管税务机关注销专窗现场提交。系统即时比对是否存在未申报、欠税、未验旧发票等未结事项,并提示适用即办或一般流程。
二、清税环节:先结清税款再进入审核
企业应一次性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费及滞纳金、罚款;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须完成清算所得申报并缴清税款;出口企业须先结清退免税款;土地增值税项目须完成清算。期间仍需按期申报当期税费,直至取得《清税证明》。
三、发票与税控设备:全部作废并缴销
纳税人在开票系统将未使用空白发票作废,携带作废发票、发票领用簿到窗口验旧;金税盘、税控盘、UKey等税控设备需抄报当月数据后,填写《注销企业防伪税控设备登记表》一并缴销,由税务人员出具《发票核销单》。
四、证明领取:即办当场出件,一般限时十五个工作日
符合“无欠税、无未验旧发票、无在查案件”等即办条件的,法人实名认证并签署容缺承诺书后,可当场下载《清税证明》;不符合即办条件的,税务机关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案头审核和必要检查,通过后发放《清税证明》,作为工商注销的必备文件。
五、必备材料清单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章、发票专用章
未使用及已验旧发票、发票领用簿
金税盘、税控盘或UKey原件
近三年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
股东会决议或清算报告(注明注销原因)
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相关附表
委托代理的,另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完成上述步骤并取得《清税证明》后,企业方可进入工商注销环节,实现市场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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