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风险防范
用工风险防范的核心在于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强化劳动过程监督,通过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手段将用工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一、事前防范:把风险挡在入职前
招聘阶段须核实劳动者学历、与前雇主解除关系证明等关键材料,确保信息真实;依法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期限、纪律等条款,同步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从源头减少“身份不清”带来的争议。
二、事中控制:把制度落到每一天
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并履行民主程序向员工公示;严格执行考勤、工资、社保、福利等规定,实行同工同酬;对劳务派遣要在“三性”岗位内使用,派工比例不超总量10%,并与派遣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工伤、社保、薪酬责任,防止“假外包真派遣”。
三、事后救济:把纠纷解决在萌芽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准确适用协商解除、企业单方解除或不得解除的法定情形,提前30日书面通知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建立内部申诉和基层调解机制,发生争议先行调解,24小时内响应员工诉求,避免矛盾升级。
四、保险与培训:为风险加双保险
依法为全体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对灵活用工、平台用工等新型业态,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并鼓励购买人身意外商业险;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职业操守、应急处置培训,降低事故率和赔付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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