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拟定要注意什么
合同拟定必须同时抓住“合法、清晰、对等、可执行”四条主线,先核实主体资格,再用通俗语句写清标的、价格、工期、质量、违约、争议解决六大核心条款,全程使用标准文本或律师审核,才能最大限度降低未来纠纷概率。
一、先审主体再下笔
起草前核对双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与授权文件,确认名称与公章完全一致;工程项目还需验证发包方是否取得规划许可,避免与无权签约人交易导致合同无效。
二、用直白的语言写具体条款
标的范围:把产品规格、服务清单、施工图纸编号、技术规范、排除内容逐条列明,拒绝“优质”“及时”等模糊词。
价格与支付:写明固定总价或单价、计量规则、预付款比例、进度款节点、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保护承包方现金流。
工期:写明开工竣工日期及可顺延情形,顺延须由承包方在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质量与验收:引用国家标准编号,约定隐蔽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程序及保修期起算点,减少质量扯皮。
变更与调价:明确变更指令发出人、重新组价方法、材料价格波动±5%以上时的调价公式,防止成本失控。
违约责任:对等奖惩,写明工期延误每天赔偿比例、质量缺陷整改责任、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避免显失公平的“霸王条款”被法院撤销。
三、争议解决一次选对
施工合同优先约定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若选仲裁,须写准“北京仲裁委员会”全称,防止因名称错误导致条款无效。
四、用补充条款消歧义
对主合同模糊处及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内容不得与主条款冲突;删除合同中未使用的定义和重复措辞,保持术语前后一致,防止出现漏洞。
五、让律师把关再签字
标准文本无法覆盖全部风险时,由律师从合规性、真实性、自愿性角度逐条审核,确保违约责任、风险分担与业务实际相符,再进入签字盖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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