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简易注销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提交申请和办理注销登记等步骤。所需材料包括《注销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等,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
简易注销流程
一、发布公告
登录公示系统: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简易注销公告”专栏。
下载承诺书: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提交公告: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为20天。
二、提交申请
准备材料:公告期满后,企业需在20天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提交材料包括《注销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选择办理方式:可以选择全程电子化模式,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或企业登记相关平台,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也可以选择线下窗口办理模式,需携带相关材料到登记机关前台办理。
三、办理注销登记
审核与通知: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可当场办结并发放《注销通知书》。
注意事项:简易注销只能申请一次,若公示期内税务未完成,将转为一般注销。
需提供的材料
《注销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营业执照正副本:需提交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材料:如清算报告、税务注销证明等,具体根据当地工商部门要求而定。
注意事项
公告期内的异议处理:公告期内,如有异议或投诉,需及时处理并反馈。
材料真实性:虚假清算报告或承诺书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影响法人信用。
政策动态:部分地区可能有特殊政策,如公示期缩短至1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