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丢失的需要办理注销怎么办
当营业执照丢失时,企业仍可办理注销手续,但需遵循特定流程并准备相应材料。
一、营业执照丢失的处理
发布作废声明: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栏目,在线填报遗失信息并公示,无需登报。
公示后,下载打印《作废声明》留存备用。
二、企业注销流程
(一)税务注销
清税申报:
完成税款清算,取得《清税证明》。
所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有)、作废声明打印件、公章(如丢失需先补办)、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二)工商注销
清算组备案:
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清算组备案。
提交材料包括股东会决议文件、《公司备案申请书》(清算组负责人签字)等。
债权人公告: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注销公告,公示45天。
提交注销申请:
公示期满后,提交材料至市场监管局。
所需材料包括《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会决议或决定(全体股东签字)、清算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若有,已丢失则免)、作废声明打印件、清税证明等。
三、其他事项
银行账户及公章注销:
凭注销通知书到开户行销户,若公章遗失需先报案并补办。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尚未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即被吊销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已进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企业在相关部门办理注销业务时可使用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无需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