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纳税人注销营业执照时,需先向税务机关办理清税,再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核心资料包括清税文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近三年账簿及申报表、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所有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确保信息一致,方可一次办结。
一、税务注销前置:先清税后注销
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前,必须先完成税务注销。办理时需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近三年账簿凭证、财务报表、已开具和未开具的发票、税控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最后一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注销的决议。税务机关核对无欠税、无未结事项后,出具《清税证明》或电子清税文书。
二、市场监管注销:提交正式申请
取得清税证明后,企业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2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注销决议、依法成立的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刊登债权人公告的报纸样张或公示系统截图、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或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准注销并收回营业执照。
三、银行及社保公积金后续处理
营业执照注销后,企业应携带注销核准通知书、公章、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印鉴卡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社保与公积金账户需分别提交注销申请、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最后一期缴费凭证、员工减员表,待经办机构确认无欠费后出具注销回执。
四、资料整理与留存
上述全部流程完结后,企业应将清税证明、注销核准通知书、清算报告、近三年账簿及凭证、股东会决议、银行账户注销回执、社保及公积金注销回执等复印件与电子版统一装订,编号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以备后续审计或查询。
依照上述步骤准备资料并依次办理,一般纳税人即可完成营业执照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