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失联怎么办
法人失联并不意味着公司必然停摆,可通过“确认失联—召开股东会—变更法定代表人—依法清算注销”四步路径,既维持企业正常经营,又保障股东和债权人权益。
一、先行确认失联事实
企业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实地走访等方式反复联系法定代表人,并留存全部沟通记录。仍无法取得联系的,可向其亲属、朋友核实去向,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备案。
二、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
在确认失联后,持股符合章程要求的股东应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议题包括:
认定法定代表人失联事实;
免除其法定代表人职务;
选举或任命新的法定代表人;
指定临时负责人处理紧急事务。
决议须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对表决比例的规定,并形成书面记录,由参会股东签字备查。
三、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持股东会决议、原营业执照正副本、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章程修正案等材料,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若原营业执照或公章无法取得,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遗失声明后,凭公告截图继续办理。
四、后续清算与注销
若公司决定终止经营,应在新法定代表人产生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展资产清理、债务清偿,并在省级以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满四十五日。公告期满后,持清算报告、清税证明等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若股东之间无法就清算达成一致,持有公司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依据新《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并指定清算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