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营业执照前,必须先完成税务注销;流程分为“申请—受理—清税—出具清税文书”四步,核心是把申报、税款、发票、税控设备全部结清,并提交清算报告、账簿、发票及税控设备等原件。
一、税务注销适用情形
1企业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
2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登记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并附送相关资料。
第二步受理
税务机关当场核对资料完整性,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第三步清税
税务机关开展税款清算、申报比对、发票缴销、税控设备注销、滞纳金及罚款结清等检查。
第四步出具清税文书
结清税款后,税务机关出具《清税证明》或电子清税文书,企业凭此文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解散决议、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等法律文书
5清算报告或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6最近三年账簿、凭证、报表
7发票领购簿、未验旧发票及已开具发票存根联
8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
9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注意事项
企业应先完成当期各税种申报,结清应纳税款、多退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存在欠税、未缴销发票或税控设备未注销的,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待全部事项结清后方可出具清税文书。
清税证明有效期为30日,企业需在此期间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逾期需重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