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纳税人注销营业执照须“先税务、再工商”,全部资料一次性提交后,登记机关当场或三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的决定。下文按办理顺序,将所需资料完整罗列,供直接参考。
一、税务注销阶段
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原件(非“三证合一”单位需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发票领用簿及已开具发票存根联、空白发票、作废发票全部联次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登记表及税控设备
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二、工商注销阶段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章
税务注销证明文件(清税证明)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包含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公司清算报告
工商局领取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及其他表格
公司原始档案
三、其他可能涉及的资料
分公司注销证明(如设有分支机构)
印章缴销证明
银行账户注销证明
四、办理提示
税务环节如符合即办注销条件,可当场取得清税证明;一般注销则需先完成税务检查、缴销发票及设备等事项,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清税证明。取得清税证明后,企业应在十五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营业执照,逾期未办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