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丢失的需要办理注销怎么办
营业执照遗失不影响注销,企业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即可按正常流程完成简易注销或普通注销,无需先补领纸质执照,全程零费用。
一、发布遗失声明
登录路径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模块。
填写内容
录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带水印的作废公告。
结果保存
下载公告截图并打印,后续注销时随材料一起提交。
二、选择注销类型
简易注销
适用:未开业或已开业但无债权债务。
流程:发布《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作废声明,公示20天;公告期满无异议,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申请。
普通注销
适用:存在债权债务或其他未结事项。
流程:成立清算组备案,发布债权人公告及作废声明,公告期45天;公告期满后30日内申请工商注销。
三、提交注销材料
简易注销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截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普通注销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截图
清税信息(系统自动共享,无需纸质)
债权人公告截图或报纸样张
四、办理渠道与结果
线上:登录当地“一网通办”平台,一次性上传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邮寄或窗口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线下:携带纸质材料到登记机关当场受理,材料齐全当日办结。
五、后续事项
凭《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办理银行账户销户、印章注销备案,完成全部退出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