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风险如何防范
用工风险防范只需抓住“入职签约、制度公示、社保缴纳、工资支付、加班管理、调岗合规、解除程序”七个节点,把书面合同、员工手册、考勤记录、工资条、解除通知五类材料做全做细,即可在仲裁阶段把风险降到可控范围。
一、入职必须签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须载明岗位、地点、期限、报酬、社保条款;超过一个月未签的,企业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二、制度公示留痕
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经民主程序制定后,应在办公场所张贴并让员工签字确认,拍照留档;未公示的制度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三、社保按时足额缴纳
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基数按员工实际工资确定;未参保导致员工损失的,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工资支付留痕迹
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发放时须向员工提供书面工资条或电子账单,列明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扣款项目,员工签字或系统确认后保存两年以上。
五、加班管理双记录
安排加班须征得员工同意并留存书面或系统记录,加班时长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加班费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发,法定节假日按百分之三百计发。
六、调岗合规需协商
变更岗位或降低薪酬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单方调岗调薪易被认定为无效;确因客观情况需调岗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七、解除程序要合规
解除劳动合同须出具书面通知并载明解除理由及依据,通知送达员工本人;违法解除的,企业需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两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