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拟定要注意什么
合同拟定只需紧扣“主体、标的、权利义务、违约、争议解决”五大板块,按顺序核对身份、明确内容、量化责任、设定违约金、选好管辖,再补上签字盖章与生效条款,即可在源头降低九成纠纷风险。
一、锁定交易主体
核对对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确认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无误;若对方用简称或曾用名,在合同首段用括号标注全称,防止日后诉讼主体不符。
二、写清合同标的
标的可以是货物、服务、技术或资金。写明品牌、规格、数量、质量标准、验收方法;服务类合同需列出服务范围、时间、地点、成果形式,避免“按需供货”“据实结算”之类模糊表述。
三、量化权利义务
付款节点与交付节点必须一一对应,写清金额、币种、支付方式、发票类型;若分阶段履行,用“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取代“验收后付款”。同时明确双方的配合义务,如提供资料、现场条件、技术支持等。
四、设定违约条款
违约金不宜过高或过低,司法实践一般以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为上限;可并列约定“继续履行、修理重作、退货退款”等救济方式。若担心迟延,写明“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项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
五、选好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约定管辖地三者择一,写进“争议解决”条款;若选仲裁,需写明仲裁委员会全称,如“深圳国际仲裁院”;若选法院,写清“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六、签字盖章与生效
自然人签字并摁指印,法人盖公章加法定代表人签名;多页合同加盖骑缝章。末尾增设“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字样,避免“传真件、扫描件是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争。
七、常见疏漏提醒
未写签约日期导致诉讼时效起算点不明;用电子邮箱发送合同却未保留原始邮件;附件清单未在正文中引用,导致附件效力被否定;空白条款未划线删除,被对方事后补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