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失联怎么办
法人失联并不阻断公司治理与注销流程。只要股东会或董事会依法作出免职及新任法定代表人决议,即可在十五日内完成工商变更;若公司需解散,可先行清算并公告,再凭清税证明办理注销。若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连续失联满两年可由法院宣告失踪或直接申请强制解散。全程关键在“查章程—发通知—做决议—走程序”。
一、立即启动内部决议
1查章程:确认章程对“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职”有无特别规定。
2发通知:按章程载明方式向法人户籍地址邮寄免职通知,无法送达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三十日视为送达。
3做决议:股东会或董事会按表决权比例作出免职及新任法定代表人任命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签字盖章。
二、十五日内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
携带以下材料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1免职及任职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原件
2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告截图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在十五日内核准并换发营业执照。
三、公司需注销时的追加步骤
1股东会决议解散: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成立清算组: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成员名单。
3公告清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注销及债权申报,公告期四十五天。
4税务注销:持清算报告、近三年财务报表、清税申请表等办理税务注销,取得《清税证明》。
5工商注销:公告期满且取得清税证明后,提交注销申请书、清算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完成注销登记。
四、无法形成决议的救济路径
1宣告失踪:法人连续失联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取得法律文书后由其财产代管人配合完成变更或注销。
2强制解散: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诉讼,法院作出解散判决后,由法院指定清算组完成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