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商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工商注销必须先完成清算、税务、社保、银行等环节,取得《清税证明》后,再向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及全套清算材料;材料齐全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登记机关核准注销并发放《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整个流程分为清算组备案、公告期、正式申请、核准注销四个阶段,所需材料可归纳为身份证照、清算报告、公告证明、税务完结凭证四大类。
一、清算组备案
公司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清算组成员名单及负责人信息,完成备案。
备案后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四十五个自然日。
二、公告期
公告内容须载明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清算组联系方式、债权申报期限。
公告期间债权人可依法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核实并清偿。
公告期满且债务处理完毕,清算组编制《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确认。
三、正式申请
登录当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在线填写《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上传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扫描件
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清税证明》
清算组备案回执及公告截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材料提交后系统自动分发至登记机关审核窗口。
四、核准注销
登记机关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
审查通过的,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注销信息。
公司持通知书及公章到登记机关交回营业执照,工商注销流程至此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