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分公司怎么注销?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流程:
1、持有拟注销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工商部门领取《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证明书》。
2、准备注销需要分行登记的相关材料。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不同于一般公司的注销)应由附属总行决定并签署。提交材料原件,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3、分支机构注销所需材料准备完毕后,应当报送当地工商登记机关。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办理分公司注销登记。同时必须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书。
企业注销分公司的过程中,还需要以下资料:《分公司注销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证书》、指定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提交身份证原件(供现场确认)、公司出具的撤销决定,说明撤销分公司的原因、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