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资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注册外资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股东资格: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是外国企业或个人,中外合资公司的中方股东必须是中国公司。
监事会或监事:外资企业需要设立监事会(三名监事)或一名监事,监事可以是外国个人或中国大陆居民。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可以设立董事会,如果不设立董事会,则需要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是大陆居民或外国人。
注册资本:在中国注册外资公司没有最低资金要求,并且可以是认缴制,对出资币种没有要求。
公司名称:需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名称不能与同行业中的其他公司同名或同音。
经营范围:必须明确,且业务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经营范围,对外资公司注册实行审批制,特殊行业如矿产、零售等需审批。
注册地址:需要提供商用性质办公地址的租赁合同、发票、房产证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等。
公司章程:需提交工商管理部门,包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等内容。
法定代表人:需设一名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或聘请,法人代表可以是中国人或外国人。
财务人员信息:进行财务登记税务报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的身份信息。
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需经公证并经中国使领馆认证。
法律文件送达:需提交《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明确被授权人。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申请人应当填写外商投资初始报告、变更报告。
注册资本币种表示:可以用人民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外币表示,折算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
企业类型登记规则:根据申请,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并标明外商投资或港澳台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