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为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下为所需的详尽材料清单:
一、基础申请文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书面申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背景、经营范围、业务发展情况等。
二、法人及公司管理人员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法人及股东和主要高管身份资料及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公司章程,需加盖企业公章;
股东及股权结构证明,包括股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等,需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资金及资质证明:
资金来源及信用证明文件;
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四、技术和安全措施:
提供证明有能力维护经营的技术实力;
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五、场所及其他证明文件: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办公场所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租赁协议需包括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费用等信息,产权证明需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文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六、其他法律要求: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