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怎么变更?
公司名称变更的主要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新名称核准:
公司变更名称需要预先核名,可以到网上核名,也可以到办事大厅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的公司名称。这一过程需要携带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企业自拟新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需要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核名时应多准备几个名称以备选择。
召开股东会决议:
公司股东会需要做出变更名称的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如果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还需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
领取公司名称变更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公章。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决议、核名通知书、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和申请表一起提交到工商管理部门。如果是委托他人代理,还需要提交指定代表人和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材料。
工商局提交材料:
公司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章程修正案(需要法人签字同时加盖公章)等。
领取新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核发新的营业执照。一般情况下,工商局受理之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领新照。
重新刻章:
公司名称变更之后,之前的公章就不能再用了,需要重新刻印新的公章。需要带上旧的公司公章和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刻章申请书(盖公章)到辖区派出所办理申请刻章备案。
国地税变更:
公司名称发生变化后,国地税税务登记证也需要进行变更。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国、地税的税务变更申请表(盖公章)、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到国地税去做税务登记证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