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怎么填写
一、申请流程
1.申请方式:
直接申请: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委托申请:登记机关可委托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2.受理:
材料齐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材料不齐全: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当场更正: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受理通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和决定:
审查材料: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查,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若需对申请材料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登记机关应指派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核查报告。
决定时限: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决定。
通知书发放:登记机关做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营业执照。若不予登记,需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二、申请材料
1.必要材料: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经营者身份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2.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
《委托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供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
5.家庭经营的,提交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全体家庭成员签字确认页,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具体填写
1.个体工商户字号
应根据所起的字号进行填写。个体工商户可以有字号,需按照法律登记。
2.营业执照内容
组成形式:分为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个人经营以个人财产出资,家庭经营以家庭全部财产出资。
字号名称:可以变更,但不能重名。
经营场所:需提供新地址的租房协议及房产所属证明文件。
经营范围:变更范围时,需提供相关证照和经营者身份证明。
3.个体经营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按工商营业执照填写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身份证号码+地区序列字母+顺序号
登记注册类型:个体工商户
开业日期、批准设立机关、生产经营期限、证照名称、证照号码、注册地址、经营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固定工人数、面积、国籍或户籍地、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名称、证件号码等信息需按实际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