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起名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注册公司首先我们要有公司名称,我们在为公司取名时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这样才会提高核名的通过率。
1、公司名称一般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
上海(市)+字号(商号)+行业(或者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2、所用商号不得与已核准或注册的相同行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3、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4、不得与已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5、名称冠“XX”(地名)的公司,须符合《xx省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6、企业名称冠“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者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需符合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7、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8、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9、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11、避免存在误导意义的名称,拒绝具有消极意义的名称。
10、名称还须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