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修复
符合规定情形的失信主体,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可按流程申请纳税信用等级修复,修复完成后将解除相应惩戒措施,恢复正常信用状态。
一、可申请信用修复的情形
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缴纳税款,以及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涉税资料等轻微失信行为,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欠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以及存在发票相关违规行为的主体,在结清款项、处理完违规事项后,也在修复范围内。仅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不在信用修复受理范畴。
二、信用修复申请条件
失信主体必须全面纠正失信行为,足额补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履行相应法律责任,消除失信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失信行为记录公示期满规定时限,不同违规情形对应不同等待期限,期满后方可提交申请。同时要求企业近三年内无新增严重涉税失信记录。
三、信用修复办理流程
首先梳理自身失信事项,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整理整改证明材料。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填写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一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税务部门受理申请后,对提交材料和整改情况进行审核核查。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流程完成信用数据更新,撤销对应失信记录。审核未通过的,税务机关会列明原因,企业可补充材料再次提交。
四、不同等级失信修复要求
轻微失信产生的扣分记录,整改完成后可即时发起修复,恢复对应分值。被下调信用等级的企业,完成整改并等待规定周期后申请修复,审核通过后恢复原有纳税信用等级。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主体,修复生效后,发票领用、办税权限、融资相关限制将同步解除。
五、相关注意事项
纳税信用修复遵循一户一申请原则,针对不同失信行为需分别提交申请。信用修复成功后,原失信记录不再对外公示,但相关历史数据会依法留存。企业应当强化日常涉税管理,按时完成申报、缴款等工作,避免再次出现失信行为,维护稳定的纳税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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