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流程简化、公示期更短,完成税务清税、公示承诺后提交对应材料,即可快速办理注销。
一、简易注销所需提供材料
需要提交全体投资人签字的简易注销承诺书,承诺企业无债权债务、未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公司公章;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证明涉税事项已全部结清。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执照遗失需提前完成遗失公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无需提供清算报告、清算组备案文件、股东会清算决议等普通注销所需材料,大幅精简资料。
二、公司简易注销办理流程
第一步,办理税务注销。企业完成所有纳税申报,结清税款、滞纳金,缴销发票与税控设备,无未办结涉税事项,领取清税证明。存在税务异常、欠税的企业无法办理简易注销。第二步,发布简易注销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信息,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进行公示,等待公示期满。第三步,提交注销申请。公示期结束后,线上或线下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注销申请书、承诺书、清税证明、身份材料等资料。第四步,审核完成注销。登记机关核查信息无误后,核准简易注销,收缴营业执照,完成企业注销。
简易注销相比普通注销,省去清算组备案、债权债务公告等环节,办理周期短、流程简便。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行政处罚、有未结清债务的企业,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只能按一般注销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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