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公司可通过简易注销流程办理退出手续,整体流程简化、公示周期更短,完成税务清税、简易公示后,提交对应材料即可完成注销。
首先明确简易注销适用前提。公司需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结清债权债务,无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无正在被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已办结所有涉税事项,才可申请简易注销。
其次是简易注销办理流程。第一步办理清税证明,企业结清所有涉税事项,缴销发票及税控设备,取得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文书。第二步发布简易注销公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写简易注销公告信息,等待法定公示期,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可进入下一步。第三步提交注销申请,向市场监管部门递交简易注销相关材料。第四步部门审核核准,审核通过后完成工商注销,收回营业执照。
办理简易注销需准备主体及决策类材料。需要提交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由所有股东签字确认,承诺公司无未结清债务及相关遗留问题。股东决议文件,明确全体股东同意公司按简易程序办理注销。
必备涉税及身份材料需齐全。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是简易注销重要前置材料,需提前取得。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核验办理人员身份信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执照遗失的需提前完成遗失公示。
其他配套辅助材料按需准备。公司公章需一并缴销,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存在分支机构的企业,需先完成分支机构注销后,才可办理总公司简易注销。
简易注销相比一般注销,省去清算组备案、清算报告等环节,流程更加简便。企业在满足适用条件、公示无异议、材料齐全无误后,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核准注销,完成企业主体资格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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