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税务注销是企业终止经营、退出市场的必经程序。税务注销分为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即时办结服务。本文将系统介绍税务注销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税务清算。
一、税务注销的两种方式
简易注销
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纳税人无需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可通过以下步骤办理注销: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校验审核;税务部门校验审核通过,则注销完成;校验审核不通过,触发普通注销流程。
普通注销
纳税人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清税申报模块申请普通注销,普通注销分为即办注销和一般注销流程,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注销原因并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及选择的注销原因,自动判断纳税人适用即办注销还是一般注销流程并引导纳税人一步一步办理清税申报。
二、税务注销办理流程
第一步:清算申报
先完成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所有税种的清算申报,结清欠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步:缴销发票与税控设备
携带未使用发票、发票领购簿、税控盘或金税盘,到发票管理窗口办理缴销。使用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的纳税人,需一并缴销相关设备。
第三步:提交注销申请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提交《清税申报表》,或到所属税务大厅线下提交。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状态信息报告、清税申报功能菜单,跳转至清税申报界面,展示注销原因,选择注销原因后点击预检。
第四步:税务核查
若存在税务异常(如逾期申报、地址异常),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申报纳税手续。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被调查企业在税务机关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期间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在调查结案前原则上不予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步:领取清税证明
核查通过后,领取《清税证明》,税务账户注销完成。对适用税务注销即办流程的纳税人,资料不齐的,税务机关可在纳税人作出承诺后,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三、所需提供材料
必报材料
《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已实行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提交《清税申报表》;未实行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选报材料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适用于上级主管、董事会决议注销的情形。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适用于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情形。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发出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适用于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适用于非一照一码纳税人。发票领用簿,适用于已领取发票领用簿的纳税人。
四、即时办结服务条件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没有欠税和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五、办理时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10个工作日内办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税务注销5个工作日内办结。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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