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丢失的需要办理注销怎么办
营业执照丢失的,无需补领即可直接办理注销: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再凭报纸或系统公告样张与其他注销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全流程与正常注销一致。以下为三篇原文提取后的操作要点。
一、第一时间声明作废
企业发现营业执照遗失后,应立即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发布营业执照遗失公告,公告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注册号及“声明作废”字样,无需支付费用即可取得公告截屏或报纸样张,该声明视同已履行对外告知义务,后续可直接用于注销申请,无需再补办新照。
二、按正常路径启动清算
声明完成后,公司仍需依法成立清算组,向登记机关备案并获取清算组备案通知书;随后依次完成税务注销、债权人公告、银行账户注销、社保账户注销及印章缴销等环节,所有步骤与执照齐全时的注销流程完全一致,不因为执照丢失而增设额外审批。
三、递交注销材料时的特殊处理
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时,将“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代替原执照正副本一并提交即可;若同时存在公章遗失,可由全体股东或清算组负责人在注销文件上签字确认,登记机关不再强制要求加盖公章,实现“签字免盖”。材料齐全后,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准予注销决定,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完成最终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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