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只需满足“合法创办人、合规名称、真实商用地址、认缴注册资本、含文化类经营项目”五项条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材料,零政府收费,最快当天可领照。
一、创办人资格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外籍人士均可担任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更利于后续银行开户。
二、公司名称
按“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有限公司”四段式结构申报,系统即时查重,建议准备3-5个含“文化、传播、传媒”字样的备选名称以提高通过率。
三、注册地址
须提供真实存在的商用地址,上传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及房东身份证明;部分园区提供经备案的虚拟挂靠地址,同样可用于登记。
四、注册资本
实行认缴制,注册时无需实缴,金额由股东在章程中自行约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额为限承担责任。
五、经营范围
登录市场监管总局规范表述库勾选“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影视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等文化类条目,无需前置审批即可直接登记。
六、登记流程
一网通办核名→2.在线填写设立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地址证明→3.电子签名提交→4.审核通过后生成电子营业执照→5.刻章备案→6.银行开户→7.30日内税务报到,完成全部环节即可开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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