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纳税人注销营业执照,必须先完成税务清算并取得《清税证明》,再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申请;所需资料集中在“身份、票证、决议、报表、证明”五类,企业只有在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公示期满后,才能拿到《准予注销通知书》。
一、税务注销:先清税后注销
必报资料:
《清税申报表》(一照一码纳税人)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非一照一码纳税人)。
选报资料: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非一照一码纳税人提交,已实名办税的可免);
《发票领用簿》及未使用完的发票;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复印件(被吊销情形);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情形)。
一般纳税人另需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用于确认纳税身份及经营情况。
二、工商注销:凭清税证明再走流程
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遗失作废公告,无需先补办执照即可启动注销。
提交注销申请资料: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或补领后的执照复印件;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股东会解散决议及清算报告;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示与核准:普通注销程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5天,简易注销20天;公示期满且材料无误后,登记机关发放《准予注销通知书》。
三、跨地区经营提示
若企业在多地开展业务,需分别向各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注销,并提供当地经营情况说明及财务数据,确保所有税款、滞纳金、罚款均已结清。
按上述顺序备齐资料、完成公示,企业即可顺利完成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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