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税务注销分为简易注销与普通注销两条路径。凡未领用发票、无欠税且无未办结事项的,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无需再到税务部门开具清税证明;其余情形均须先登录电子税务局完成清税申报,取得《清税证明》后方可办理工商注销,全程可线上办结。
一、简易注销
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且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纳税人无需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只需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信息后完成校验;校验通过的,注销即告完成,校验不通过的,系统自动触发普通注销流程。
二、普通注销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一照一码”或“两证整合”企业,须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普通注销又细分为即办注销与一般注销。
(一)即办注销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从未领取过发票、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户、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等八类情形,可直接进入即办注销流程。登录新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状态信息报告】-【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选择注销原因后点击【预检】。系统若提示符合即办条件且无未办结事项,可当场点击【确认】,即时生成并下载《清税证明》。若预检发现存在未办结事项,但事项均为提示类,可继续点击【继续办理】,同样即时出具《清税证明》;若存在非提示类未办结事项,可选择先办结事项再注销,也可签署《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通过税务App实名认证后先行下载《清税证明》,并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未结事项。
(二)一般注销
不符合即办注销资格的纳税人,系统自动进入一般注销流程。操作路径与即办注销相同,预检后系统提示“符合税务注销申请条件”,点击【确认】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若仍有未办结事项,可点击对应链接先办结再重新提交,也可在事项均为提示类时直接继续提交。提交成功后,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跟踪办理进度,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清税证明》。
三、所需材料
全程线上办理无需纸质资料,系统会自动调取以下信息: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发票结存及税控设备、完税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若存在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还须先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路径为【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四、后续步骤
取得《清税证明》后,纳税人持该证明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工商注销;工商核准后,再依次办理公章注销、银行账户注销、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等后续事宜,公司主体正式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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