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纳税人必须先完成税务注销取得《清税证明》,再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等材料,即可办结工商注销。
一、税务注销阶段
基础申请
企业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写明注销原因及清算情况;同时交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遗失须先登报作废。
主体身份证明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本人签字;委托他人办理的,加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税务清算资料
向主管税务机关缴销全部空白发票、发票领购簿、税控设备,并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另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
清税证明
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出具《清税证明》,正副本各一份,是后续工商注销的必备文件。
二、工商注销阶段
营业执照与印章
向市场监管部门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同时交回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备案。
清算报告
提交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内容涵盖资产处置、债务清偿、剩余财产分配,并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股东会决议
提供载明“同意注销、清算组成立及清算报告确认”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其他文件
设有分公司的,须附《分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涉及前置审批的,提交相关许可注销证明;部分地区要求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注销公告截图或报纸样张。
三、办理流程
资料准备完成后,先在网上或办税服务厅申请税务注销,领取《清税证明》;随后携带该证明及上述工商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并公示期满后,发放《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注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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