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税务注销应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前完成;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及税控设备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清税证明》,一般注销10个工作日内办结,简易注销可当场出证。
一、办理前提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情形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自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申请。
二、注销前必须办结事项
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缴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已开具发票存根联;
注销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等;
完成当期各税种申报及清算所得税申报。
三、办理流程
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到综合服务窗口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税务机关进行注销稽查,核对账簿、报表、缴税情况;
稽查无误后,税务人员录入注销信息并发放受理回执;
纳税人凭加盖同意注销意见的申请表及回执办理注销核准;
税务机关收回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出具《清税证明》或《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四、需提供的材料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解散决议、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等法律文书;
清算报告或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最近三年账簿、凭证、报表;
发票领购簿、未验旧发票及已开具发票存根联;
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后续衔接
取得《清税证明》后30日内,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注销申请,逾期证明失效需重新申请;若存在分支机构,应先完成分支机构税务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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