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汽车租赁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先凭营业执照完成工商登记,再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备案车辆须登记在公司名下,办公面积、专职人员数量及注册资本需符合地方要求。
一、工商设立阶段
准备公司名称、章程、股东与法人信息、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含“汽车租赁”、注册资本等材料。
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名称核准并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列明“汽车租赁”项目。
二、租赁经营备案条件
主体资格: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主要管理人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注册资本:展业城市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
办公场所:在准入城市需有不低于五十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地,并配备汽车租赁业务管理、车务管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共计不少于三名专职员工。
车辆要求:备案车辆应为租赁经营者所有,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三、备案所需材料
《汽车租赁企业法人备案表》《汽车租赁营业门店备案表》《汽车租赁车辆备案表》及其电子文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各营业门店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报承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场地租赁合同。
四、办理时限与流程
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部门提交上述材料,备案通过后领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和《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备案证明》,即可开展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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