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纳税人注销营业执照须“先税务、后工商”两步完成,税务环节缴销发票并结清税款后领取《清税证明》,再凭营业执照原件、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五类核心资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工商注销即可,整个流程材料清单固定,可照单准备。
一、税务注销阶段必备资料
申请表:已实行“一照一码”的提交《清税申报表》,未实行的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身份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回)及授权委托书。
税务证件:未“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已实名办税的可免提供。
发票与税控:缴销空白发票、发票领用簿,退回金税盘、税控盘、IC卡等设备。
决议文件:股东会或董事会注销决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清算资料:当期申报表、完税凭证、《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破产企业附法院终结破产裁定。
二、工商注销阶段必备资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遗失的需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作废声明。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公司股东会决议,载明注销公司、成立清算组等内容。
经确认的清算报告,说明资产、负债、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登记机关领取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三、办理提示
税务注销完成后,应在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工商注销,逾期需重新启动流程;若符合简易注销条件且无未结涉税事项,可免于提交《清税证明》,直接走简易注销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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